1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市国土局)
2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城乡居民点的科学布局和集约发展。(市建设局、市国土局)
3根据城市发展功能和条件,科学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建设用地。(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4做好海洋功能区划完善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
5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资源条件,合理使用岸线,科学确定风电建设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海,有效利用港口岸线和海域资源。(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三)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1科学开发利用沿海滩涂。(市国土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2积极开展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加强砖瓦窑业整治与土地复垦,鼓励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复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运用价格杠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
三、节约用水
(一)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立行政区域地表水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和取水户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二)加强工业节水工作。
1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使用非农业自备水源取水户智能水表。(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2开展企业用水管理,落实节水措施,实施用水定额考核。突出抓好火电、石油及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30家重点用水企业的节水工作。(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质监局)
3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必须进行用水、节水评估,在工程设计中同时提出节水方案,同步建设节水设施。限制、淘汰和禁止高耗水项目建设。(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三)加强农业节水工作。
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节水工程建设,建立墒情监测体系,落实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措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创节水型灌区1个。(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