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1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市国土局)

  2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城乡居民点的科学布局和集约发展。(市建设局、市国土局)

  3根据城市发展功能和条件,科学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建设用地。(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4做好海洋功能区划完善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

  5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资源条件,合理使用岸线,科学确定风电建设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海,有效利用港口岸线和海域资源。(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三)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1科学开发利用沿海滩涂。(市国土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2积极开展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加强砖瓦窑业整治与土地复垦,鼓励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复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运用价格杠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

  三、节约用水

  (一)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立行政区域地表水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和取水户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二)加强工业节水工作。

  1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使用非农业自备水源取水户智能水表。(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2开展企业用水管理,落实节水措施,实施用水定额考核。突出抓好火电、石油及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30家重点用水企业的节水工作。(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质监局)

  3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必须进行用水、节水评估,在工程设计中同时提出节水方案,同步建设节水设施。限制、淘汰和禁止高耗水项目建设。(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三)加强农业节水工作。

  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节水工程建设,建立墒情监测体系,落实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措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创节水型灌区1个。(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