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一、节约能源
(一)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
1编制《盐城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
2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公司)
(二)突出抓好节能。
以机械、化工、冶金、建材、纺织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运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限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和高耗能产品的生产。突出抓好30家重点节能企业和30个重点技改项目。(市经贸委)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和农业机械节能。
1科学规划、合理建设节约型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体系,推行绿色公交,加快场站设施建设,加速构建智能交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铁路办)
2调整运输企业结构,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充分利用港口航道优势,积极发展水运交通。(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
3优化运输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运载效率。(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铁路办)
4加快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市农机局)
(四)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1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城市亮化工程根据季节限日限时,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市建设局、市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