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市行政中心办公楼节能管理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96号)
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市领导意见,现将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市行政中心办公楼节能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带头厉行节能、节约,搞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九日
关于加强市行政中心办公楼节能管理的意见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7年6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健全能源节约的长效管理机制,降低市行政中心运行管理成本,现就加强市行政中心办公楼节能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节能宣传,强化节能意识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牢固树立以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的观念,养成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习惯,形成崇尚节约的良好风气,努力在机关营造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市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会议、设置标语牌、楼层分众传媒宣传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节能知识和节能方法,倡导节能新理念。
二、落实节能措施,严格控制能耗
(一)加强办公室节能管理
1机关办公室夏季空调控温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控温不得高于摄氏19度,禁止开窗使用空调,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后要随手关闭空调。工作日中央空调开机时间为7:30-18:00,开机时间可根据气温变化情况及时适当减少。非工作日或晚间如有加班需要,应提前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衔接,空调机房值班人员根据通知按所在楼层、区域开放中央空调。
2机关工作人员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尽量减少开灯,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等办公设备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下班后要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加强会议室节能管理
1加强会议室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会议频率,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会议室使用实行预约登记制度,一般会议应在会议前48小时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管理处会务班(305室)联系预定,大中型会议一般应提前3天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明确会议要求。如需摆放鲜花、制作标语、席卡等,以《登记表》通知为准,所发生的费用由会议主办方负责。会议室原则上不接待有关单位举办的营利性的讲座、培训班、商业性活动等,确需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室举办的,在不影响市级机关召开会议的前提下,主办单位须填写申请表经市领导批准,办理出入证件后方可进行(讲座或培训的内容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签字认可),并适当缴纳会议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