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批复(2001)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1]32号)


大连大发热电实业总公司:

  为保证我市西部地区各类用户生产经营正常用汽,缓解你公司因燃油涨价经营严重亏损的矛盾,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经调查测算,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并经市领导同意,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调整你公司对外供汽价格,即对工业用户蒸汽价格由现行每吨100元上调为130元;对非工业用户蒸汽价格由现行每吨130元上调为16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