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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重点,积极做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

  (一)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坚持把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作为“十一五”时期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水稻插秧机,推广普及水稻机插秧技术。通过“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办法,大力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到2010年,全市稻区20%的乡镇基本实现水稻机插秧,40%的乡镇水稻机插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水稻生产“机耕耙、机插秧、机植保、机收获”全程机械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机制,推动机插秧的快速发展。引进油菜和玉米的种植、收获适用新机具,主攻油菜、玉米收获关键机械化技术,努力突破油菜、玉米生产机械化。

  (二)积极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紧紧围绕高效农业规模化,加快特色农机推广,重点抓好设施农业、畜禽及水产养殖、果蔬低温保鲜、蚕桑和大蒜等特种经济作物生产环节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建立特色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紧紧围绕特色农业、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与农业机械的示范推广力度,率先实现高起点的农机技术跨越,早日建成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的示范典型。到“十一五”末,各县(市、区)都要建设一个以上规模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三)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机械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积极推广高性能、低能耗农机,逐步淘汰高耗、低效农机,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油等农机化节本增效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秸秆还田、捡拾打捆、编织加工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不断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到201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40%以上。大力推广新型植保机动施药机械,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三、加大力度,积极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技能开发等公益性职能,重点加强县级基地建设,不断增加投入、完善设施,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培训、技术指导等公益性服务。各级农机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要加强与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服务组织间的协调配合,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模式。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要加强管理和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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