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市农机局 2007年8月)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保证,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时期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服务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技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思路,着力构建农机化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全面提升规模高效农业的装备水平,初步形成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8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2万台,联合收割机稳定在8500台,三麦精少量播种机达到25万台,水稻插秧机达到8000台,秸秆还田机达到3000台,推广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2000台(套)。水稻机种水平达到50%,机收水平达到90%;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0%以上;油菜机收(机脱)水平达到50%以上;玉米机收水平达到20%以上;试验示范棉花生产机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