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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03号),增强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义,明确气象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
  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天气气候复杂,气象灾害频发,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各类异常天气事件不断增多,重大气象灾害发生频度增加,气象灾害已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防御气象灾害涉及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工作的公益性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基础性,从关注民生、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增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建设。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重点加强盐城市海洋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网络体系、盐城市沿高速公路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射阳国家气候观象台和城市中小尺度天气加密观测系统的建设,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多渠道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充分利用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按照《盐城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有关内容,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及应急处理技术的应用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等课题研究,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的研究。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的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及时性,重点加强台风、暴雨、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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