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春节和古尔邦节放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05年春节、古尔邦节即将来临。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生产活动、交通运输、假日旅游等工作,现将春节、古尔邦节放假调休做如下安排。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通知,春节放假休息共7天,即2月9日-15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其中,9日、10日、11日为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6日上班。
二、根据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通知,2005年1月21日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古尔邦节。按规定过这一节日的群众放假3天,其中1月22日、23日是法定假日,将1月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二个公休日调至1月24日(星期一)、1月25日(星期二)共放假5天。1月26日(星期三)上班。其他群众1月24日、25日正常上班。
今年春节、古尔邦节两节假期时间较长,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按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文件即《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