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理顺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理顺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价工字[2001]31号)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理顺蒸汽价格的请示》(大热电计字[2001]第57号)收悉。
鉴于你公司合并后,原三个热电厂对外蒸汽价格不统一,以及原大连热电集团公司蒸汽价格偏低,造成管理不顺和蒸汽经营亏损的实际情况,经调查研究同意,适当调整理顺你公司所属大连热电集团对外供蒸汽价格,即对工业用户蒸汽价格由现行每吨90元上调为100元;对非工业用户蒸汽价格由现行每吨90元上调为13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