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业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四、“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组织与领导

  --建立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机构

  市、县(市、区)政府成立“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进行资源配置,确定优先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领导、统筹、协调与管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完善与落实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

  市、县(市、区)政府与各部门在职业教育建设用地、人才引进、促进就业等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给予政策倾斜,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二)增加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努力实现生均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制定生均经费标准,安排专项经费、项目化经费重点支持示范性院校、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及师资培训、扶贫助学等。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经费、成人教育经费等统筹用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

  --推进社会性的职业教育成本分担

  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协调分担职业教育办学成本的机制。完善职业院校收费制度,使不同专业学习者依据办学成本差异等因素承担合理学习费用;对于社会急需以及苦、脏、累岗位对应专业的学生,应当采取政策倾斜,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减免学杂费。

  --促进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建立南通职业教育发展基金,为方便社会捐助和扩大受益面创造条件。

  (三)提高职业教育管理水平

  --完善职业院校内部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高等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积极推进中、高等职业院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教职工全员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积极探索以教师为本的校内分配办法,实行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的挂钩。

  --严格执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督导检查制度

  各级政府要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发挥市场作用和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估方式。依法加强职业教育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