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分别达到95%、90%。中职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低于95%,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70%以上,不断提高对口就业率。市外就业人数中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比例在70%以上。用人单位对中高职毕业生满意程度、职业教育被公众的认可程度逐年提高。
三、“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培育多元办学主体。充分发挥公办职业院校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建设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选择一批优质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院校与培训机构,促进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
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在政府主导下,建立以相关职业院校和企业为主体、以资源优化配置为原则、以利益共赢为目的的职业教育集团,推动校企合作,实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教学与生产的有机衔接。重点选择船舶修造、纺织服装、建筑、机械电子、精细化工、现代物流、现代农业、医药卫生等产业(行业),健全行业协会和相关中介组织,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和指导行业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参与职业院校的教学与管理。
探索区域联合办学。以船舶修造、信息技术、纺织服装等相关产业的对外开放为契机,不断加强与国内外职业教育机构在资源、人才、服务等方面的项目合作,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调整职业院校布局
调整市区职业院校布局。“十一五”期间,在市区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撤销以及局部校区调整等措施,加大职业教育资源重组、整合力度,加强重点职业院校建设,完善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在整体上,形成崇川、港闸和开发区三个职业教育园区专业互补、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
调整县(市)职业院校布局。各县(市)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职业院校的布局结构进行调整,积极发展办学基础较好、社会声誉较高、市场需求旺盛的职业院校,逐步撤并规模小、能力弱、质量差的职业院校。每个县(市)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撤销等措施,加强职业教育资源的重组和整合,重点办好1所职业教育中心校,积极办好1所辅助性的职业院校,鼓励发展1所特色性职业院校,各乡镇(街道)加快建设1所社区教育中心,构建以职教中心为龙头的职业教育网络。
(三)调适专业链与产业链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