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企业建立全球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船舶配套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在国外建立销售代理或办事处,加快建立并完善全球船舶配套设备服务网络。
4.支持开展船舶专题招商引资。围绕船舶及配套产业,积极组织开展专业招商活动,把招商引资和做大做强船舶工业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方向,围绕培育船舶产业,在拉长产业链、推进集约化上下功夫。集中引进一批具有专利技术和品牌优势、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国际著名配套企业来我市投资或合作建厂,加快提升我市船舶产业的竞争力。
(五)积极培育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船舶工业竞争能力
1.加大引进与培养船舶专业人才的工作力度。多方位引进人才。大力实施“柔性引才”,积极引进国内外智力,积极鼓励用人单位以特聘、兼职、讲学、提供技术与专利等形式实行人才柔性流动;充分挖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以优惠政策诚招人才。组织船舶及配套企业外出招聘人才,通过省内外人才市场引进船舶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广开渠道,集聚和吸引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行业或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骨干、高级设计人才、优秀的市场开发人才、熟悉国际船舶贸易规则的复合型人才。
2.加强船舶工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资源,培养船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等人才,在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上适应我市船舶基地发展的需要;支持引进国内外海事大学(船舶学院)、科研院所等来我市合作办学,建立船舶高级人才培训基地;积极扶持建立一批船舶电焊工、装配工、管工等技术工人的培训基地。
(六)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船舶工业健康发展
1.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船舶及配套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保持与各类金融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船舶及配套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点工作,解决中小民营船舶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开展多渠道融资,积极推动项目融资、产业投资基金、商业银行贷款、项目资金滚动开发等。
2.建立行业发展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和预警提示,为企业化解风险争取时间和提供帮助。举办行业信息发布,将国内外船舶行业的动态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定期组织船舶企业负责人学习国家出台的产业规划、政策文件,深入了解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及时化解船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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