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发展重点
(一)船舶造修发展重点
船舶造修工业以规模企业为规划重点,着力扶持一批具有年造船30万载重吨以上能力的大企业尽快做强;努力提升一批成长型船舶造修企业做大;积极推动一批中小重点船舶造修企业规范发展。
1.船舶制造。以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公司为重点,突破超大型油船(VLCC) 、汽车滚装船、大型集装箱船及灵便型散装货船设计和制造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批量生产;积极研制开发30万吨矿砂船(VLOC)、液化天然气船(LNG)、液化石油气船(LPG)、化学品船。“十一五”末造船能力达到250万吨。在自主创新、船型开发、生产效率、人均效益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以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为重点,设计开发生产9万吨级的海上浮式生产系统(FPSO)、10万吨以下级巴拿马型散货船和3万吨级化学品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十一五”末造船能力达到250万载重吨。
以吉宝(南通)船厂为重点,设计开发特种海洋工程船舶和港口拖轮以及敷管船、起重船、破冰船、航道疏浚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系列船舶为主,形成年生产15~20艘海洋特种工程船舶的规模。
以南通五湖玻璃钢旅游船舶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设计开发玻璃钢救生艇、公务艇、高档玻璃钢(包括铝质)旅游船舶。在现有基础上,加快引进一批著名玻璃钢(包括铝质)游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扩大生产能力,尽快形成规模化、批量化生产。
2.船舶修理。以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为重点,在发展修理(改装)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船舶基础上,加快发展设计制造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产品。
(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重点
以惠生重工、中远船务、振华港机(南通工厂)等企业为重点,发展海洋工程模块、石油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和港口机械产品。鼓励我市船用设备制造企业与国内外海洋工程装备生产、研制企业合资、合作,推动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制与开发,形成我市海洋工程装备的品牌制造企业。
(三)船舶配套设备发展重点
1.巩固提升一批目前具有较好生产基础和一定优势的配套产品。继续加快发展船用钢结构件、舱口盖、船用集装箱、船用滤器和各种功能模块,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同时,加快提升船用柴油机、吊机、加热器、热交换器等产品的档次,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引进先进制造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装备和工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