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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全区建设行业信息化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事业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03]26号)和建设厅《关于开展新疆建设事业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新建科函[2003]2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疆建设行业专网建设

  新疆建设行业专网是全区建设系统内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住房公积金监管等六大重点业务监管系统都将在该专网上运行。各地应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接口、统一基本信息、统一数据交换平台的要求,切实加强专网建设。

  目前,自治区建设厅和建设部数据专线已经连通,建设厅数据中心机房(将作为全区建设数据中心)已建设完成,并和昌吉州、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步连通,计划年内基本完成与各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互联。为优化网络资源,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专线接入接口与建设厅中心机房实现连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城连接费用,由各地解决。具备条件的,也可单独租用线路直接与建设厅中心机房互联,费用由各地支付。

  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在年内完成本地区的中心机房建设、硬件设备的购置、专线接入、人员培训等工作,争取年内连通。需要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接入口与建设厅数据中心机房互联的,要积极做好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协调工作。

  新疆建设信息中心要尽快完善专网规划,加强对专网建设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编制的技术方案,在组织实施前,应报新疆建设信息中心备案,确保方案符合“新疆建设系统专网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

  二、关于“新疆建设网”及各地、州、市分网站建设

  “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是由自治区建设厅主办,新疆建设信息中心承办的建设事业公众信息服务网。为加快该网建设,新疆建设信息中心将按照统一规划、有偿服务、滚动发展原则,统一组织各地进行分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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