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发改规划〔2006〕113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06〕63号)规定,《甘肃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通过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联合审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提出了我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强领导,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甘肃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快我省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明确我省“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全省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到2005年底,全省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1849个,其中医院和卫生院1740个,公共卫生机构281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诊所、卫生所等9654个,卫生科研教育等机构174个。有卫生技术人员8.3万人,病床6.36万张。全省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为3.19人、1.36人和0.78人,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为2.3张。“十五”期间,全省新增业务用房150万平方米,业务用房总面积达到514万平方米;累计门诊服务18430万人次,入院治疗443.5万人次。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2岁。
--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建立了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全省92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得到建设,检验检测设备得到更新。 2003年成功战胜“非典”疫情,编制了《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医疗救治机制不断完善。以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救援网络基本形成。建成兰州市、天水市、武威市等83所传染病医院(区、科),新增传染病病床2183张,具备了应对重大传染病的救治条件和能力。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疫情监测能力提高,2005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下降至440/10万;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规划;鼠疫、霍乱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大。地方病防治进一步加强,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4.6%,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大骨节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发病趋于稳定。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妇女和儿童健康水平有所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00年的108.8/10万和36‰下降到2005年的82.77/10万和19.78‰。卫生法制与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传染病、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取得进展。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0%,城乡环境卫生发生较大变化,群众健康观念和防病意识普遍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