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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和督促各地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目标任务,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和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
  (四)建立健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卫生诊断、健康档案等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工作规范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服务。
  (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事、卫生等部门制定的吸引人才进社区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大中型医院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进社区。加强甘肃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建设,认真实施卫生部中西部地区城市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项目,推进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六)总结和交流各地发展社区卫生工作的经验。总结各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发现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全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卫生首诊制度。
  二、妇幼卫生
  (一)落实妇幼卫生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各项政策,明确妇幼卫生发展的工作思路,争取落实妇幼保健工作经费投入,研究制定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
  (二)依法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和服务。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开展全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督导检查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组织全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力争使全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持证率提高到90%以上;进一步贯彻实施卫生部制定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加强全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督导与培训。继续加强对妇幼卫生各项指标的管理,努力建立妇幼卫生各项指标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2007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在2002年的基础上下降1/4,力争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下降到1‰以下,新法接生率达到97%以上,农村非住院分娩接生率达到85%以上,低出生体重发生率继续控制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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