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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卫生部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目的和范围
  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内涵建设,优化医院服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费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部参加“医院管理年”活动。省直各医疗机构由省卫生厅管理。
  三、主要措施
  2006年全省医院管理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召开全省医院工作会议。定于7月中旬在酒泉市召开全省医院工作会议。会议主题:贯彻和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会议精神,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主要内容:学习传达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我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全省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十一五期间全省护理事业发展工作;表彰近几年医院管理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医务工作者;特邀全国知名专家进行医院管理专题讲座。
  (二)聘请社会监督员。以省卫生厅名义聘请社会监督员,颁发《卫生厅医院管理监督员证书》,对各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了解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医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监督员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工会、团委、妇联、新闻媒体及有关方面人员和医院离退休专家等组成。监督工作实行随访制和定期会议制,拟定每3个月召集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对医院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建资深专家巡回指导团。省卫生厅将组建省内资深专家巡回指导团,先在市(州)和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医院管理活动巡回指导,逐步向县区级医院推广。主要采取现场指导、查房示教、专题讲座及技术推广等形式,内容以基础管理、“三基三严”训练为主。
  (四)逐步建立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在完善全省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临床检验质控、血液全程质量控制管理等督查方案的同时,今年,将分别依托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建立全省医学影像(X线、CT)、病理和B超等质量控制中心,对全省市(州)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进行质量评估。在评估合格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行辅助检查和临床检验等报告单在同级和下级医院认可制度,即在不影响诊断和治疗的情况下,同类医学检验、影像检查报告单在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实行认可制度,以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诊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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