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
(新建房[200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产局: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提高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诚信度和服务水平,根据
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建设厅制定了《自治区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要求尽快确定一名负责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的联络员,于2003年3月15日前报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在建立房地产信用档案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房地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陈继宏
联系电话:0991-2810375
附件:1、自治区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2、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及说明(略)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及说明(略)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及说明(略)
5、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及说明(略)
6、投诉记录内容及说明(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自治区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实施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增强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自治区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简称“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通过政府推动,建立客观公正的房地产信用档案,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提供途径。房地产信用档案建设的目标是:以房地产电子政务系统、房地产行业协(学)会管理系统和企业(中介机构)管理系统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区房地产行业所有企业、中介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并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新疆建设信息网实现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学)会网站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