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原油、成品油价格和管道输油运价的通知》的通知
(大价发[1997]50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辽价发[1997]38号《关于调整原油、成品油价格格管道输油运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
1、 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公司汽油出厂价格自1997年4月8日起按新价格执行。
2、 大连地区各市场汽油批发、零售价格自1997年6月20日起按新价格执行。
附件: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原油、成品油价格和管道输油运价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