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原油、成品油价格和管道输油运价的通知》的通知

大连市物价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原油、成品油价格和管道输油运价的通知》的通知
(大价发[1997]50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辽价发[1997]38号《关于调整原油、成品油价格格管道输油运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
  1、 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公司汽油出厂价格自1997年4月8日起按新价格执行。
  2、 大连地区各市场汽油批发、零售价格自1997年6月20日起按新价格执行。

  附件: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原油、成品油价格和管道输油运价的通知(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