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2007年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通报
(湘价传电〔2007〕39号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各市、州物价局,调查队:
我省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4月份上涨0.4%,比全国平均水平0.3%高0.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5.8%,比全国平均水平3.4%高2.4个百分点。1-5月比去年同期上涨5.3%,比全国平均水平2.9%高2.4个百分点。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4%,主要是受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的推动。去年生猪疫情影响及饲料价格上涨推动养猪成本上升,致使近期猪肉市场供不应求,价格在5月份快速上涨,直接带动肉禽及其制品上涨5.3%,推动食品价格上涨1.29个百分点,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42个百分点,也成为5月份新涨价的主要推动因素。
今年5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达今年以来新高。其中食品类上涨幅度最大,达12.2%,其余上涨较多的分别是居住类价格上涨5.8%、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4.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3.1%。从各地来看,涨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六个市、州,分别是邵阳(6.9%)、湘西自治州(6.5%)、益阳(6.2%)、娄底(6.1%)、郴州(6.0%)、衡阳(5.9%)。
1-5月累计,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3%。部分市州上涨幅度较大,其中,涨幅最高的为邵阳(5.8%);涨幅在5.3%以上的还有郴州(5.7%)、湘西自治州(5.7%)、长沙(5.6%),衡阳(5.3%)、怀化(5.3%)等5个市州;涨幅在4.5%与5.3%之间的有株洲(5.2%)、娄底(5.2%)、益阳(5.1%)、湘潭(4.8%)、岳阳(4.6%)等5个地市。
从目前的情况分析,6月份价格形势一方面翘尾影响为全年最高,达到4.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由于5月份生猪及猪肉价格快速上涨对CPI的推动在5月只体现了一部分,还有约0.4个百分点的上涨因素将体现到6月份的指数上来,从而推动6月份的指数进一步上升。因此, 6月份的指数还可能达到新的高度,价格调控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价格监管和调控工作的通知》(湘政电[2007]17号),切实做好副食品生产供应特别是要解决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价格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防治体系,加强对生猪疫苗和防疫收费的监管,防止趁疫病发生之机,提高疫苗价格,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农民养猪负担。加强洪灾地区的市场价格监管,防止因为价格问题而引发社会不安定,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市场、稳定物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除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价格改革措施要周密安排、平稳出台外,各地一律不得另行出台提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