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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10.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力度。继续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卫生人才到国外研修,“走出去”学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我省医疗技术整体水平。进一步做好卫生部“西部地区人才骨干培养项目”工作,为基层地区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卫生骨干人才。继续开展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和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评审和考核复评工作,进一步整合学科优势资源,巩固扩大全省卫生专业领军人才队伍规模。
  11.积极做好卫生人才引进和储备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工作,不断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调入卫生专业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积极引进博士研究生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继续做好毕业生选拔聘用工作。各单位接收毕业生应当以硕士研究生为主,接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当以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为主,原则上不再接收大学本科学历以下毕业生。
  12.筹备召开全省卫生人才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召开全省卫生人才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各地、各单位卫生人才工作经验和成绩,寻找不足和差距,不断提升卫生人才工作水平。
  13.加强卫生专业高级专家疗养工作。采取实际措施,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高级专家疗养工作,分批组织卫生专业高级专家定期休假疗养,充分调动高级专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好、维护好卫生专业高级专家的生活待遇。
  四、严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
  14.扎实做好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根据省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批复精神,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掌握标准,认真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登记工作,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完成厅机关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认真校核人员基本情况,严格按照政策套改人员工资。
  15.认真组织公务员招考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厅机关、省红十字会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确保把综合素质优秀、充满活力的优秀青年选录进来,使机关人员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有效缓解因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职务晋升渠道不通畅而产生的消极影响,更加充分地调动各层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6.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要求,突出抓好厅系统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和以弘扬“公务员精神”为核心的作风建设,创建一流的公务员队伍。继续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组织厅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认真学习领会《公务员法》,使《公务员法》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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