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大价发[2001]36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为了贯彻执行辽宁省物价局《开展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辽价发[2001]26号)精神,现将成品油价格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检查的重点是1999年下半年以来各油品经销单位(含炼厂、加油站)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情况,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可追溯到前一年度。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批发、零售企业有无不执行规定的批零差率,提高或降低批发、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
2、批发企业之间和加油站之间有无相互购销,转手加价的行为;
3、经销单位有无价外加价、乱收费的行为;
4、经销单位有无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行为;
5、经销单位有无推迟或提前执行调价政策的行为;
6、经销单位有无提前废止已售出的未提贷油票变相追补价差,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7、其它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检查时间的和方法
检查时间:自2001年5月7日至7月27日
检查采取统一政策、统一时间、分段负责的方法,并实行分工负责制。省负责检查中省直单位和市级石油公司的价格执行情况,市物价检查所负责各区、市、县石油公司和中省直及市属单位加油站的检查,其它加油站和油品经销单位由区、市、县物价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