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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同意组建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函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同意组建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函
(甘卫函发〔2007〕97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组建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请示》(市政发〔2007〕24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目标与要求》和《甘肃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经省卫生厅研究,同意在白银市人民医院和白银市中医医院的基础上,组建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依据国家和省上的相关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增加对医院的人财物投入,确保党和国家在财政补助、科室设置、床位编配、人员结构等方面对中医药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要在基础建设、设备更新、专科培育、品牌效应等方面花大力气,力争使医院达到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
  二、充分发挥中西两种医学优势,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当地疾病谱,积极倡导并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防病治病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深入研究中西医结合治疗单病种的优势,形成特色,扩大影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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