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各市迅速开展土壤样品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环发[2007]556号)
各市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和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安排,2007年12月前须完成全省土壤样品的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要进一步重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领导、保证经费、人员、车辆,确保按时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2、迅速做好采样前的准备工作,10月15日前购置采样工具,省监测中心站组织人员培训后即可采样,送样。
3、严格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技术规范,把好采样、送样各个环节,责任到人,保证质量。
4、各市须同时完成土壤调查数据库,土壤调查样品库、土壤环境质量图集,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土壤背景环境质量对比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