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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卫法监发〔2007〕102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兰州铁路局劳卫处,甘肃机场集团公司卫生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解决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规范上述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55号),省卫生厅制定了2007年全省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食品卫生
  1.餐饮业
  (1)工作目标:通过查处餐饮业在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使餐饮业在原料方面存在的卫生问题有根本好转。
  (2)重点内容: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不按规定索证,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重复使用废弃油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3)时间安排: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在5月份进行,5月30日前按附表1上报总结材料。第二阶段在 8月份进行,9月20日前上报材料。
  (4)范围和数量要求:该项整治活动由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集中行动的方式,对辖区内大型餐饮单位抽查总数不少于总数的10%,中小型餐饮单位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学校集体食堂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
  2.农村地区食品卫生
  (1)工作目标:通过取缔无证经营者、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食品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2)重点内容:取缔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农家乐”等食品经营者;查处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生产地点、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标签、说明书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尤其是儿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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