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加强对全市文化市场建设的统一规划,加快市场整合,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促进文化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发挥其在市场协调、行业自律、服务维权等方面的作用。完善文化市场规则,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品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严厉查处盗版盗印、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强化和改善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属地管理,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中心向区县下移,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
5、拓展对外文化交流
创新对外文化工作和对外文化贸易的体制和机制,开展以政府为主导、民间交流为主体、开发国际市场为中心的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以传播、弘扬潮汕文化为重点,以文化认同、人心回归为目的,进一步提升与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多边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规模、档次和水平,形成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力争每年派出和引进的涉外文化交流团组逐年增长、对外文化交流的地域逐步扩大。
6、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汕头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文化体制创新。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合同聘用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按规范化程序对部分单位进行转制改企,提高国有文化资产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影响力。选择若干有示范性、代表性的文艺团体,实行财政差额补助,同时吸收其他资金。对其他文艺团体应逐步推向市场,并通过设立各类艺术基金来择优资助和扶持。同时,以建立“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的体制和机制为重点进行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其独立运作、经营发展的能力。
(二)加快发展和壮大文化产业
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与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开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具有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及服务为创新点,以扶持发展印刷业、光盘业、文具业、文化创意业等文化产业门类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通过政策引导,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组建一批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集团,同时在影视制作、发行、印刷、演艺、娱乐、会展、文化中介服务等行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企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力争 “十一五”期末,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文化产业门类整体实力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基本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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