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进入良性循环,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逐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使全市珍贵或濒危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对外文化交流深入开展,文化的开放度不断提高。以潮汕文化联结海内外潮人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1、全面繁荣文化艺术事业
实施舞台艺术精品战略,发掘地方文化艺术资源,组织创作若干有地方特色,既弘扬主旋律、又符合市场需求,能够长演不衰的文艺作品。研究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艺术规律,加强文化艺术产品的包装和营销,拓展国内外演出市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创新文化投入机制,试行文化活动招商引资,实现文化和经济联姻、政府和企业双赢。争取潮剧《东吴郡主》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张怡凰申报国家戏剧表演“梅花奖” 成功。
加强艺术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编、导、演、舞、美优秀人才,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副高级艺术人才达50人以上,中级艺术人才达200人以上。突出特色,规范教学,抓好艺术教育,培养300-400名具有中等艺术表演水平的潮剧、潮州音乐、舞蹈演员,争取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保持在100%。
坚持办好汕头国际潮剧节、汕头国际民间音乐花会、新年音乐会、汕头民间艺术节等有特色的文艺活动,发挥其品牌优势。总结经验,继续集中力量抓好大型文化活动,提高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
2、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三下乡”工程(送书、送戏、送展览)等重点文化工程,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市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的装修配套建设,建设潮剧(潮乐)博物馆,完成汕头艺术学校的易地重建。将区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抓住我省重点扶持东西两翼地区基层文化建设的机遇,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至“十一五”末期,图书馆方面,建成8个以上入级公共图书馆,实现全市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6册以上,图书馆数字化、自动化建设得到加强;群艺馆、文化馆方面,至2010年建成一级群艺馆1个,特级文化馆2个,3个以上达到一级文化馆标准;文化站方面,至2010年全市街道、乡镇实现100%建站,入级率占总数量的80%以上;行政村(居)100%建立文化活动室。加快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发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加强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的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信息的使用率。继续推动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建设,至2010年,全市市、县级文化机构全面具备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