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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函〔2007〕130号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核定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的函》收悉。鉴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为我省经教育部批准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学校,为保证报名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考试成本测算情况,并参照其它同类考试收费标准,按照 “以考养考”的原则,现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的标准批复如下:
  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对自愿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可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60元。
  二、单独招生考试费只能用于命题、制卷、报名、组考、监考、评卷、录取等费用的开支。此收费标准为最终标准,此外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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