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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
(苏政办发〔2007〕1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现就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粮食调控体系,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稳定全省粮食安全物质基础。坚持基本口粮立足省内自给,工业饲料用粮依靠市场调节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搞好省内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改善布局和品种结构。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部分足额筹集、及时到位。
  (二)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与运作。储备粮是政府加强粮食产销调控的重要物质手段。要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在地方储备粮管理上的责权利,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发挥吞吐调剂、保障供应、平抑市价的作用。粮食主销区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保障市场应急需要。要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地方储备粮的有关利息、费用补贴,参照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标准执行。
  (三)提高粮食供应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苏政办发〔2006〕97号)规定,把各项应急供应措施落实到位。要稳定军粮供应渠道,确保军粮供应质量。省粮食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粮食价格、质量监测体系及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粮食供求、质量和价格等信息,引导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服务农民粮食生产和出售、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并为政府制定调控政策措施和防范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四)巩固和发展粮食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支持苏南销区企业在苏北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苏南销区可按产销合同年度发生量,用本级粮食风险基金对产区给予适当补贴。支持苏北主产区企业到苏南主销区设立粮食销售窗口,建立储、加、销一体化的粮食经营企业,充分发挥粮食主销区的市场优势。
  二、完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提高粮食市场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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