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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招聘和就业政策服务。建立主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重点民营企业的沟通机制,了解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动态。定期举办职业经理人、高级技工等专场招聘会,开展百家民营企业和技工学校的定向交流会,通过订单培训、送教上门等形式拓宽民营企业招聘、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渠道。加强政策咨询、创业辅导等服务,支持民营企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民营办)配合)。促进政府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创业支持等方面的公共资源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借助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平台,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在民营企业就业和创业,支持和鼓励留学人员参加“留学人员广州实习基地”计划。建立高级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领军型创新人才队伍加盟。研究出台有关政策,解决高素质人才户口迁入问题(市人事局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委、劳动保障局、科技局等配合),解决优秀人才子女上学等问题(市教育局负责)。

  21.积极为民营企业家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市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家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并反映企业家的服务需求。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援助机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在企业遭遇重大突发性经营危机或企业家求助时及时提供帮助(市工商联牵头,市民营办等配合)。

  (五)加强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扩大民营企业的市场份额。

  22.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根据国家颁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定期编制《广州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市财政局牵头,市经贸委、科技局等配合)。加强指导和服务,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鼓励具备条件的本地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投标(市建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定期筛选中小企业优势项目,编制中小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目录,通过多种渠道发放和推介(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使用商务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拓展国际市场(市外经贸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定期发布重要商品信息、建立市场投资咨询平台,组织专家顾问团做好民营企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和报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民营企业相关项目的扶持,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市场拓展、投资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服务(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等配合)。积极支持企业参加中国 (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采取举办综合展会和专业展会相结合的模式,帮助民营企业寻找商机(市经贸委牵头,市协作办、财政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配合)。制定广州民营企业产业发展指引,引导民营资本在进一步巩固在传统服务业等方面优势的基础上,更多更快进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市发改委牵头,市民营办等配合)。引导民营企业在发展城市市场的基础上,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扩大农村市场的占有率(市经贸委牵头,市供销社、农业局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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