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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豫政办[2003]40号文件关于全省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豫政办[2003]40号文件关于全省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3]72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地调查、分类与评价我市旅游资源,明确我市旅游资源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优势和地位,并为编制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今后的开发利用做好基础性工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全省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3]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成立郑州市旅游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市旅游局、市计委、市建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公用事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郑州市旅游局(电话:7186519,7188025;联系人:禹鹏、曹阳),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郑州市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保证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郑州市旅游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借历史、文化、文物、园林、建筑、林业、环保、地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建旅游资源技术组,开展旅游资源调查的专业技术指导工作。市文化局、市市政局、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各派1名同志到郑州市旅游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成市区工作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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