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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1至5月县(市)区实施“一年6万人就业计划”和基层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1至5月县(市)区实施“一年6万人就业计划”和基层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情况的通报
(郑政办文[2003]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1至5月,经过全市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一年6万人就业计划”取得明显进展,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基本建立,市内6区已全部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年6万人就业计划”完成情况

  1至5月,全市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城镇求职人员达33924人,占年计划的56.5%,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298人,占年计划的36.9%;“4050”人员就业3007人,占年计划的30.1%(详见附件1)。

  从县(市)、区就业情况看,超额完成计划或达到时间与完成计划同步的有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邙山区、巩义市、登封市;其它县(市)、区均已接近完成计划与时间同步。超额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同期就业计划的有金水区、二七区、郑州矿区、新郑市;超额完成“4050”人员再就业计划的有金水区、二七区。部分县(市)、区完成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再就业计划明显偏低。

  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全市12个县(市)区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矿区应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641个(其中,街道办事处60个,乡镇113个,社区468个),已建545个,占应建机构数的85%,已到位工作人员1010人。其中,市内5区和上街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矿区已建444个(其中,街道办事处47个,乡镇21个,社区376个),到位工作人员742人,占应建机构数的100%。6县(市)已建机构101个,占应建机构197个的51%,到位工作人员268人。

  从县(市)、区机构建设情况看,市内5区、上街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矿区及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已全部建立,并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正在进行“六个统一”,实施“三个衔接”。

  从4月开始,市内5区和上街区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截至5月底,全市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496本,其中金水区428本,中原区456本,二七区253本,管城区329本,邙山区4本,上街区26本。县(市)、郑州矿区由于基层机构未健全等原因,尚未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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