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提高社区防范火灾能力
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消防工作作为惠及居民群众的一项公益事业,必须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9号)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建设的领导,制定社区消防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消防设施。市内各区公安消防机构、民政部门要相互配合,采取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的办法,抓好一至两个社区消防建设试点。市政府将根据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情况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社区防范火灾的能力。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能力
目前,我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全市建成区137平方公里范围内应建消防站18个,实有11个,应有市政消火栓4802个,实有2227个,其中损坏1022个。《郑州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已经实施,要把落实消防规划作为重点,集中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中存在的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不足、消防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今年,郑州市区要建成一个特勤消防站,完成一个普通消防站的征地工作,新增市政消火栓550个,维修损坏的全部市政消火栓。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部门在城市消防设施建设中的职责任务,确保我市建成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规划确定的目标。各县(市)、上街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编制规划入手,使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要在今年6月份前完成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并尽快付诸实施,其它县(市)和上街区也要尽快制定本地区的消防专业规划,确保在2004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每个县(市)至少要有一个乡(镇)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继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近年来,虽经多次整治,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但我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仍很严重,随时都有发生重大火灾的可能。要将整改突出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消防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单位与政府签定整改承诺书、新闻曝光等方式,督促其整改。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帮助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促进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自身隐患,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消防部门的整改意见,采取得力措施,尽快消除隐患。10月底以前,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责令其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