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建立市场运作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整合工作。
(五)科学办矿,综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开展技术创新,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效益优势。
(六)统筹兼顾,公开公正。整合工作要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 护社会稳定;公开整合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安全开采,保护环境。资源开发整合和矿业布局调整必须符合安全开采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以矿产资源规划为指导,以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石膏和岩盐为重要矿种,以开山采石集中区和石膏、岩盐矿区为重点区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关闭新一轮划定禁采区内的开山采石企业,调整优化全市矿山企业布局。通过以大并小,以优并劣,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破坏浪费资源等问题;通过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科学设置采矿权,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根本改变;通过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促使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一)开山采石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按照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要求,实现禁采区内全面禁止,可采区内科学规划。重点对小型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矿山实行关闭、淘汰、重组,压缩矿山企业数量,提高矿业运行质量。对新一轮划定的禁采区制定矿山关闭计划,2008年底前全部予以关闭。
(二)地下开采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充分发挥我市石膏和岩盐矿山储量规模大的资源优势,按照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山占用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以经济手段为主推进石膏和岩盐矿山企业的联合、改造,淘汰小型石膏和岩盐矿山企业,形成一批石膏和岩盐矿山大型骨干企业。
(三)重点区域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贾汪区为水泥用灰岩整合重点区域,铜山县为开山采石资源整合重点区域,邳州市为石膏资源整合重点区域,丰县为盐矿资源整合重点区域。依照矿产资源规划,对重点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合理编制采矿权设置方案。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石膏和岩盐矿区,要按照《徐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明确的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以大并小、以优并劣,进行集约化、规模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