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加强运输产业政策研究,积极提供政策保障。加强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市场调研,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推进运输业服务标准化,完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运输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下限收费。每年按照规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道路运输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交通、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建立突发性事件、重大节假日等公益性专项运输车辆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鼓励各地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吸引民资、外资参与客货运站场等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站场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各地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时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采取降低征地费标准、以土地作价入股、企业旧站资产置换等方式确保土地使用。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可在交通建设用地指标中统筹考虑,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24.完善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根据徐州的特点和实际,加强道路运输服务业、车辆租赁业以及站场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填补法规空白,解决道路运输市场长期存在的难点、盲点问题。切实加强对交通运管执法的宣传,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执法创造宽松的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交通运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监管市场、履行职责,帮助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困难,支持交通运管执法人员,支持道路运输业发展,为徐州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25.加强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运输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关心运输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
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精干效能原则,加强运输管理机构的编制管理,强化依法行政,突出服务职能。统一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和设置,理顺管理关系,明确事权分工。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制定运管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运管人员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