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运输业人才培养,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广泛开展运输企业经理培训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教练员资格评价制度,完善物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汽车维修师认证制度,严格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操作行为,形成具有现代管理素质的运输职业经理队伍和具有特殊服务技能的从业人员队伍。
三、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业规模化进程
12.调整运力结构,建设节约型运输行业。引导企业使用低耗、环保、高效的新型车辆。继续调整客运运力结构,到2010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班线高、中级客车比重达80%以上,形成以高级客车为主,中级、普通客车为辅的运力服务体系。淘汰和取缔现有一部分不符合运输市场能力的货运车辆,发展专业化货运车辆,重点扶持集装箱运输。“十一五”期间,重型货车、厢式货车、专用货车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建立运输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相关部门对三级及以上运输企业应用新技术发展新项目、使用新设备发展清洁生产的,提供相应经费资助,并在税费、价格、财政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促使企业走规模集约发展道路。
13.调整客运组织结构,加快集约化经营。大力推进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改造,清理挂靠经营、以包代管等不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客运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客运班线招投标、经营权延续时,优先选择公司化经营规模较大的客运企业。2007年底全市市际、县际班线公司化经营的车辆数达到车辆总数的60%。2010年适宜公司化经营的班线基本改造完毕。
14.培育“江苏快客”品牌,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按照全省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在我市道路客运行业中培育“江苏快客”品牌,培育1-2家集约经营的一级道路客运企业。凡达到质量标准的客运企业,加挂“江苏快客”标志,按照“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责任、统一保障措施”的要求,对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满意度的服务。有关管理部门要建立考评制度,公开认定标准,严格认定程序,强化日常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新增运力、班次变更、车辆更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15.优化客运站场布局,完善站场运行机制。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衔接民航、铁路尤其是新建的高速铁路,合理布局客运站,最大限度满足旅客需要,方便各种运输方式换乘。站点设置和布局要根据当地客流量和经济发展水平,注重实效,防止片面求大,防止站点设置偏离中心主城区。“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建设与高速铁路无缝衔接的客运站;扩建淮西公路客运站,达到一级客运站标准;整合汽车总站与铜山站,增强旅客发送能力。要按照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合理配置运输场站公共资源,通过组建站务集团、实行站务经营与客运经营分离等方式,实现站运分离,使全市所有客运站逐步改制为公共服务型客运站。对部分等级较低、安全条件较差的客运站或停车场逐步完成迁移、合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