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市区将实施西安北路北延和环城路西延贯通工程,新建响山天齐路、和平西路,整修河清路、青年路、解放南路路面,均衡路网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各地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落实道路规划建设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医院门前行人过街信号灯、人行横道线、提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保障行人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单向交通,推进路口渠化,优化路口信号,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协调区域信号配置,增强点、线、面交通信号控制的科学性,确保指路标志的系统性、连续性和一致性,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6.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加大公交发展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经济补贴政策,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加强公交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的建设与管理。建设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提高公交分担率。认真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导步行上下班、错时上下班、一车多乘、减少空转等理性出行方式。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搞好制度创新,推进立法工作,完善法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制定完善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布局等各项专业规划,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出台积极的交通政策,破解城市交通难题,提高各级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地要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量化整治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