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四)环卫、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

  (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六)残疾人专用车违法载客、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

  (七)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 

  (八)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占道堆物、占道经营; 

  (九)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交通、教育、工商、安监、监察、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负责对影响本地区范围内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并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实责任。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主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开辟宣传专栏、市民论坛和电台直播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市民进一步养成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发挥震慑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大力倡导文明开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市、县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和意见箱,及时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主动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5月10日,市区及各县(市)、区要同步举行启动仪式,5月8日至5月1日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