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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
(徐政发〔2007〕95号)


邳州市、新沂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基础。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需要,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的迫切要求,是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 (苏政发〔2006〕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目标任务。2007年,全市建成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邳州市、新沂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2008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比例达到40%,60岁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达到90%;邳州市、新沂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基础设施配套、常规设备齐全、就医环境良好、服务质量一流的省定标准;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50%以上。60岁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达到95%;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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