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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


  (四)继续深化改革开放。鼓励企业经营层持股和期权期股激励,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专业化、特色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集团配套协作,促进微小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继续实施国际化战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提升重大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大对产业链长的龙头型项目、技术研发机构和销售总部等招商力度。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海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开展跨国企业合作,在更高层次和平台上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形成国资、民资、外资共同发展的格局。

  (五)建设工业经济人才高地。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导向,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步伐,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物、拔尖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队伍,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保障。十一五期间,通过加强企业家团队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开展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培育100名国际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1000名职业化、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和10000名技能型、骨干型专业技术人才。

  (六)建立健全新型工业化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工业企业服务机制。切实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加强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促进行业自律,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二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担保和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信用担保领域,组建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或会员制担保机构,形成各类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担保体系。推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数据库,打造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三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建设。推进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技术产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提高技术转移和技术产业化的效率。加快建设各类科技孵化器,明确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导方向,推动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完善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园区的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科技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

  八、优化政策环境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发展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3号)、《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业创业倍增活动的意见》(徐委发〔2005〕29号)以及《市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徐政发〔2006〕122号)等文件中的相关优惠政策。落实鼓励类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重大创新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等相关免税和退税政策;落实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及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相关政策;落实税源企业奖励、企业上市奖励、突出贡献经营层奖励、创新机构建设奖励、新产品产业化奖励及名牌奖励等相关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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