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嘉园分店等单位申请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予许可的通知
(珠劳社〔2004〕114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珠劳社〔2003〕3号)及相关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经现场评估、资料审核、集体研究以及公示,对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嘉园分店等18家单位申请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予许可。名单如下:
1、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嘉园分店
2、珠海市金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姑?分店
3、珠海市金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怡华路分店
4、珠海市金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柠溪市场分店
5、珠海市香洲康乐药堂有限公司
6、珠海市康鸣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7、珠海市康鸣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分店
8、珠海市康鸣医药有限公司第六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