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职业院校建设。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级示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扶持建设20所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领域建成20个专业门类齐全、设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五)加快重点技工院校建设。力争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增1所省级重点技师学院、1所高级技工学校和1所国家级技工学校。通过重点建设,使我市重点技工院校成为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承担职业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适应我市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六)积极推动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根据我市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集中财力重点建设好1-2个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体现公益、技能含量高、具有示范导向性、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
三、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七)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建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鉴定所(站)的行业、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的标准,指导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定期向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技能人才队伍统计。
(八)大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技工教育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十一五期间,遵循教、学、研、用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安排150名职业院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参加出国研修培训,安排300名职业院校教师、100名技工院校教师接受国内进修培训,组织1000名职业院校教师、150名技工院校教师参加企业顶岗锻炼。积极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参加技能竞赛和技能考核认定。鼓励职业院校教师申请评定第二专业技术资格。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到2010年,全市各类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