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委办〔2007〕34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徐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两个率先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6〕2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和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全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为我市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期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三)积极构建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技师学院、高职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培养体系。从各类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中,建立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力争用1-2年的时间,在全市建立以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骨干、以一批运转正常的市级培养基地为基础和若干个覆盖200个以上主要职业(工种)的培训点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形成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格局。市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硬件投入予以适当补助,对培养新技师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