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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6〕1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市水库为了发展综合经营,提高水产品产量,大力发展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不仅缓解了当时宜宾水产品市场紧缺的状况,而且对水库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库网箱养鱼、肥水养鱼的负面影响日渐凸现。由于过度投肥入库,造成水库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过高,水质浑浊,使一库清水变成一库浑水、臭水,严重影响了水环境,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从2002年我市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一场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还一湖清水的行动。几年来,该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区县的部分水库存在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现象,这些水库的水质仍达不到生活和生产用水的标准。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搞好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工作,确保全市水库水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

  一、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各区县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用一些典型事例向养殖户讲解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的危害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出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政策,妥善处置
  全面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区县应制定相关政策,妥善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确保“禁养”工作顺利开展。对合同到期的水库必须坚决退出;对合同未到期的水库,承包人愿意退出的,进行承包费补偿,不愿意退出的,只能清水养鱼,并适当调整承包费。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
  为确保工作成效,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水库“禁养”情况进行督查。市水利局已联合四川省水质监测中心内江分中心对马尔岩、油房坳、郝家村等三座中型水库的水质进行监测。各区县政府也要组织对辖区内水库的“禁养”情况和水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差的单位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单位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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