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1、依法指导督查涉及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对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案件。2、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落实涉及对非公有制企业有关收费的优惠政策,并定期汇总公布。3、推广和完善收费监测制度,及时了解、定期分析企业负担变化情况。4、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国税局:1、用好用足用活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定期统计分析非公有制企业国税税收情况。3、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政府法制办:1、负责市政府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政策措施的审查办理工作。2、负责涉及非公有制企业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3、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工商联:1、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2、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3、发挥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的助手作用,协助政府搞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管理、协调、维权和服务工作。4、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与境外商会、企业开展经贸合作。5、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宜宾银监分局:1、推动金融机构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非公有制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定期汇总分析非公有制企业信贷情况。3、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1名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各成员单位要负责报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指标,要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以及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联席会议或成员单位讨论决定,必要时报送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市领导,发区县政府,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年终负责具体考核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定情况,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和通报各部门。
请各成员单位将分管领导(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邮)于9月10日前告知市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