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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劳动保障局: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和服务,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设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3、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组织,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4、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1、贯彻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建设用地的有关政策。2、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商务局:1、落实国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向外向型方向发展,推进外贸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提供服务。2、负责落实吸收外资(境外、国外资金)参股非公有制企业相关优惠政策。3、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与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开展资本、技术、管理、市场等多方面合作,参与跨国公司采购、生产链,提升国际竞争力。4、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地税局: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定期统计分析非公有制企业地税税收情况。3、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统计局:1、负责组织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四川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按季度通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2、全面、完整、系统、有效地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貌,为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和调控提供依据。3、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4、评价考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果,协助政府进行非公有制经济目标管理考核。5、对各区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并提出评价报告。6、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7、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工商局:1、依法登记管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放宽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领域和准入条件等政策意见。3、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信用建设。4、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5、定期统计分析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6、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市质监局:1、指导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名牌战略”。2、定期统计分析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布质量指数。3、指导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计量、质量保证体系。4、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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