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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6〕2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21号)和《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宜委发〔2003〕14号)要求,加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力度,加强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协调解决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通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定的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任务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由唐桥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外宣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国税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人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宜宾银监分局、成都海关驻宜宾办事处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经委主任任副主任,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发改委:1、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在政策上对各种经济成份一视同仁,拓宽非公有经济发展空间,鼓励民间资本投资。3、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创新,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合理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重点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非国有投资主体。4、对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非公有制经济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支持。5、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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