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紧急通知

  四、参会单位
  按照招商活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县招商项目业主单位参会;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直接向市商务局报名参会。凡被省商务厅选定参加对接的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派员参会。(名单另行通知)

  五、有关参会工作
  (一)参会报名:务请各单位于8月26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按附件内容填写)和参会人员照片(每人交1寸照片2张)报送秘书处。
  (二)展位布置:我市参展展位的布展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按省商务厅统一布展要求,市商务局负责准备布展所需的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三)招商项目资料及宣传资料准备:请各参会单位认真准备有关投资环境介绍和招商项目资料,并自行带往厦门交筹备组统一安排。
  (四)赴厦报到时间、地点:参会代表自行赴厦,抵厦报到时间最迟为9月6日晚,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 在厦食宿安排:各参会人员可以由宜宾分团统一安排住宿,也可以自行安排住宿,并请在报名表上说明。在厦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第十届“投洽会”宜宾分团参会报名表


┌───────┬──────────┬───────┬────────┬──────┐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电 话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