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幼儿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五)认真贯彻落实《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园思想。做到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让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六)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因地制宜,立足园情,全面实施幼儿素质教育。制定了本县(区)、乡(镇、街道)、园推进幼儿园新课程的规划,形成与实施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和以幼儿园为基础的教学研究制度。城市、县镇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做到园园开展教学实验或教育科研,教师人人参与教育教学实验和科研课题,其它各幼儿园(班)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全县(区)有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特色园,形成了一批幼儿园教育改革的优秀成果。
(七)幼儿园建立了以园为本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机制,鼓励教师立足教育实践,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专业素质。
(八)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班)教育实验和科研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禁止违背教育规律的活动进入幼儿园(班)。
三、实现办园办班条件标准化,优化幼儿教育环境
(九)各幼儿园(班)规模:全日制幼儿园设置不超过12个班,寄宿制幼儿园不超过9个班。根据0-6周岁幼儿年龄编班,各班人数:婴儿班(0-3岁)不超过30人,小班(3-4岁)不超过35人,大班(5-6岁)不超过40人,混龄班不超过45人。
(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种类型幼儿园(班)均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县域范围内没有无证办园办班现象。
(十一)幼儿园园舍建筑设计规范,符合建设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基本消除了现有幼儿园(班)危房,确保及时消除新增危房。
(十二)在城市、县镇的公办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班)配套设备设施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玩教具配备达到了《四川省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规定的80%,并配有相应数量的自制玩教具和自制活动器械,有相应的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其他幼儿园的配套设备设施基本够用,玩教具配备不得低于《四川省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规定的60%以上。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和玩教具的完好率、使用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