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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确保整治成效,做好检查验收。
  各区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市政府将于12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办法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目标工作考评。对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紧密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全市上下联动,加大对 “黑车”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决不手软,务求取得显著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首长负责制,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整治行动工作经费、车辆及装备,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衔接协调,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保证人员按时到位,有效开展工作。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监督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整治行动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督查和通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农民乘车难问题。在坚决打击农村“黑车”等非法营运的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按政策积极开通农村客运线路。只要道路修通,符合开通客运线路条件, 立即投放客车运行。鼓励客运站在农村设立便民售票点,大力支持农村客运实行区域经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优惠税费政策,不断促进农村客运健康发展。积极想方设法方便农民乘车,满足农民出行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负起责任,和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共同维护好农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抓好安全源头工作。
  (四)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和出租车非法从事客运线路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和细节,精心策划,认真准备,分步实施,讲究方法,积极疏导化解矛盾,预防集体上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各区县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查处的车辆,要查处一辆,曝光一辆,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出租车非法从事客运线路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按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出租车其它违法行为,按《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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